高效办成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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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实现公路超限许可、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等事项的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

(桥梁安全检测、验算、加固改造及专家评审时间等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设计审批事项
实施依据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包括经过城市桥梁)行驶审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登记规定》

许可条件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承运人提出的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货物属于可分载物品的;
  • 承运人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载的经营资质不包括大件运输的;
  • 承运人被依法限制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未满限制期限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包括经过城市桥梁)行驶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 因城市建设发展或其他特殊事项需要;
  • 运输物品不可拆解;
  • 必须遵守限载、限速、限高的规定;
  • 具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指定时间、路线;
  • 有所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安全保护措施方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 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
  • 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
  • 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改造义务的;
  • 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适用事项 材料来源 减免方式
1 大件运输“一件事”申请表 ①②③ 在线填报 自动生成
2 申请人(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②③ 申请人提供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省内免提交
3 承运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体化交通平台 省内免提交
4 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车牌号 ①② (公安)省政务中台 省内免提交
5 经办人身份证 ①②③ (公安)省政务中台 省内免提交
6 授权委托书 ①②③ 申请人提供 不可减免
7 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轮廓图(三类大件需要) 申请人提供 不可减免
8 大型不可解体物品调运单(托运单位是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需要) 申请人提供 不可减免
9 三类大件运输护送方案 申请人提供 不可减免
10 所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安全保护措施方案 申请人提供 不可减免
11 特殊车辆经过城市桥梁的,还应提交由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安全检测与评估报告或桥梁原设计单位出具的技术安全意见、桥梁专家的审查意见和事故预警及应急处置方案 申请人提供 不可减免
1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申请人提供 不可减免
13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申请人提供 不可减免

注:①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②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包括经过城市桥梁)行驶审批;③ 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④免提交适用于申请人为本人(企业)的案件。

办理流程

01

线上申报/
 线下登记

02

情景式
引导问答

03

表单填写

04

上传材料

05

后台受理

06

结果送达

线上

  • 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办理;
  • 移动端:通过“苏服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和“交通云”APP“一件事服务”专栏办理。

线下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办理;申请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引导至相关部门专窗办理。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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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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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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